對初判表之質疑
車禍事故 其他 1108 次瀏覽事件說明: 於年初與對向車輛發生對撞,標線為雙實黃線。 於2個半月收到初判,當時報案有提供行車記錄器,且明顯紀錄對方跨越雙黃線。 隔天致電於初判表承辦,也直接開影片確認,承辦自知理虧,但並無要修改初判表之意,只說可以申請鑑定了解詳細事故。 問題: 想請問律師們,對於該承辦之故意或過失之判斷,是否可以依法申訴?例如政風處或是其它管道。 以上說明,感恩。
事件說明: 於年初與對向車輛發生對撞,標線為雙實黃線。 於2個半月收到初判,當時報案有提供行車記錄器,且明顯紀錄對方跨越雙黃線。 隔天致電於初判表承辦,也直接開影片確認,承辦自知理虧,但並無要修改初判表之意,只說可以申請鑑定了解詳細事故。 問題: 想請問律師們,對於該承辦之故意或過失之判斷,是否可以依法申訴?例如政風處或是其它管道。 以上說明,感恩。
您好,初判表僅供初步參考,建議可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以利後續求償。
初判表如果你事故發生就申請,應該是一個月就會收到了,申訴的部分你可以去投署長信箱、或是該地方首長的信箱(如市長信箱、市政府信箱);至於法律救濟途徑就是申請鑑定。
您好,初判表警員認知的事實和法條無法拘束後續檢察官或法官對案件的看法,依您所述本案既有影片可明確證明,您應該不用太過擔心,如事故對造質疑您所認知的責任所在,建議另外申請車禍鑑定對您比較有利。
您好 初判表是員警作的初步分析,有疑義建議將相關資料整理申請鑑定。 簡要回覆如上,謝謝。
交通初判表 是由交通隊進行初步的認定, 不必然是最後的結果, 還是可以申請交通鑑定或在法律上為其他的主張。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絡詢問: 周念暉律師 周延法律事務所函 Chou Yen ATTORNEYS AT LAW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00號7樓之1。 電子信箱:cylaw5007@gmail.com 電話:(02)2581-8080 傳真:(02)2581-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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