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被不明人士不斷檢舉,並造成困擾,可否提出告訴?

其他 民事侵權 146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本人於新北市商業住辦混合大樓之二樓,

經營樂器行已有三年,先前本地也是樂器行,

除了銷售商品,並有租借場地給人使用,

自7/10-7/21,本店被不明人士,檢舉噪音六次,

警察有二電話訪談,四次實地訪查,

其中一次檢舉,還是被檢舉我有五人以上群聚之疑,

但我是零售業,並不在五人以上之防疫規範,

(後來與警察諮詢下也得到認可)

並曾有當日有連續二次電訪,與實訪

7/21 最後一次來訪,

警察開立勸導單並寫明並無違法之事實,

本人覺得此檢舉人以不實之事,

來檢舉本店家來干擾店家營業影響甚大,

並警察多次來訪時也造成客人不好的觀感。

也造成我方心理不安上與商譽之傷害並損失。

想請問就以上之事件陳述,我有無立場可提出告訴。


25d36360用戶 發表於 2021/07/23 15:49

2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3 15:5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你可以考量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68檢舉對方藉端滋擾,但可能要先知道對方是誰。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23 15:55
    回覆諮詢(19764)、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如果有造成營業損失及商譽毀損,您可以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以及民事侵權行為訴訟,向檢舉人求償。
    不清楚對方身分仍可提告,並請檢警調查檢舉人身分將其列為被告即可
    如果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諮詢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