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被不明人士不斷檢舉,並造成困擾,可否提出告訴?
其他 民事侵權 2177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本人於新北市商業住辦混合大樓之二樓, 經營樂器行已有三年,先前本地也是樂器行, 除了銷售商品,並有租借場地給人使用, 自7/10-7/21,本店被不明人士,檢舉噪音六次, 警察有二電話訪談,四次實地訪查, 其中一次檢舉,還是被檢舉我有五人以上群聚之疑, 但我是零售業,並不在五人以上之防疫規範, (後來與警察諮詢下也得到認可) 並曾有當日有連續二次電訪,與實訪 7/21 最後一次來訪, 警察開立勸導單並寫明並無違法之事實, 本人覺得此檢舉人以不實之事, 來檢舉本店家來干擾店家營業影響甚大, 並警察多次來訪時也造成客人不好的觀感。 也造成我方心理不安上與商譽之傷害並損失。 想請問就以上之事件陳述,我有無立場可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