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619 次瀏覽
您好想詢問一些法律相關的問題~去年因為看到有人在ig分享網路賺錢,後來發現是網路博奕(百家樂),那時候匯款給那個人3000元,希望他能夠幫忙我賺一些,但沒多久之後他就封鎖我了,他有給我百家樂的帳號,登進去之後發現裡面已經都沒錢了,後來我就去警察局報案,警察說這算詐騙,(報案的紙張忘記放到哪裡了),目前收到法院的傳票,想詢問螢光筆畫的那邊是表示我不用出庭嗎~另外看到上面寫的是洗錢防制法,不知道我會不會有罪責呢?
最後,還有一張是可以申請案件進度查詢用mail通知,如果申請的話還會寄信嗎?
76050559用戶 發表於 2021/07/31 21:28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31 21:51
    回覆諮詢(19871)、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您不會有罪,可以不出庭。即使申請email,如果認為要通知您仍會寄信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31 23:31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如果是你去提告的,可能以被害人或告訴人傳你,應該不會把你列為共犯(如擔心可具體提供資料與律師諮詢;正式通知書或傳票原則還是會寄書面給你。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8/02 16:25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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