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偷看我的Line群組說要告我們偷拍及誹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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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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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同事A是比我晚兩個月的新人,到職目前5個月,因為他在別公司資歷夠深,所以顯得不太受教,邏輯總是原地打轉,跟他溝通多次無效,且這位同事A消當沒有禮貌,不跟人打招呼,借東西只有第一次告知,之後沒告知也沒還,,所以我跟同事們有創一個群組(共12人)一起消遣他,比如幫他暱稱說他A經理,破壞王A,公司天兵A,甚至也有人偷拍他的照片合成搞笑圖片,或是說他又再等便當而已(大家都有在傳的消息,未查證),因為他之前六月每天都晚兩小時才走,被人資部要求要加班避免他之後離職控告公司,總而言之是個部門有90%同事都不喜歡的人,所以我們才有這個群組當作抒發壓力的管道,到最近這群組被曝光了,是因為他偷使用同事B的電腦時不經意看到電腦版的Line,於是便偷看到群組內容,便說要告我們。
問題:
A說要控告我創立群組還有散播謠言,但謠言是大家都在講得我只是在群組提起而已,他也要控告同事C偷拍他的照片,控告同事D做搞笑圖片毀損他名譽,請問以上三則有涉及什麼刑事民事責任嗎?
那他偷開同事B的電腦以及偷看同事B的Line群組還截圖,是否也可以控告他呢?能成立嗎?
945bcf80用戶
發表於 2021/08/03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