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合約問題
消費糾紛 其他 1672 次瀏覽2019/09/15-2020/10/14租屋合約月租$6000押金二個月,已繳3個月。沒注意到房東於月繳於每月15日前須預繳3個月房租。這種變象的押金與預繳房租加起來5個月合法嗎? 房東於9/14就一直以Line簡訊+電話以奪命連環早晚電話我並打電話至我服務機構騷擾3天共36次,因此考慮搬家他居然命令我2天之內周末搬走。我不堪其擾又害怕房東先生有我房間鎖鑰,因此先向警察局報備不要再電話或我辦公處所騷擾。 問題 1. 押金與預繳房租加起來5個月合法嗎? 2. 我該如何保護住居權益?不受公&私騷擾? 3. 我該怎麼處理房租解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