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滿20 不想與家人聯絡 家人可以報失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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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為媽媽常常會有點情緒勒索 而且會要我幫忙養16歲的弟弟 目前我自己剛五專畢業剛工作1個月多 要還學貸及車貸 而且從去年19歲我就搬離開家裡 目前已滿20歲 家人傳訊息說 再不跟他們聯絡就要報失蹤 想詢問 我是有義務要養他們嗎 如果他們要找我 我可以不願意讓他們找嗎
b69ac29d用戶 發表於 2021/10/31 19:10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10/31 20:12
    回覆諮詢(21635)、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您好,家人不能報案失蹤,否則可能觸法,您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避免再受家人騷擾。
    成年後父母無權干預您的生活
    您的母親除非自己現有的財產無法維持生活,才能請求您扶養。至於弟弟的費用您沒有義務支付。
    
    
                         
  • b69ac29d用戶
    發表於 2021/10/31 20:16
    您好 請問母親現沒有任何不動產 但主要是她會住精神科病房 所以理賠的足夠生活 且有多餘的 這樣查得出來嗎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1/01 08:34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2)

    您好,保單的部分可能查的到。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5 14:11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8)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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