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滿20 不想與家人聯絡 家人可以報失蹤嗎
其他 民事侵權 3320 次瀏覽您好 因為媽媽常常會有點情緒勒索 而且會要我幫忙養16歲的弟弟 目前我自己剛五專畢業剛工作1個月多 要還學貸及車貸 而且從去年19歲我就搬離開家裡 目前已滿20歲 家人傳訊息說 再不跟他們聯絡就要報失蹤 想詢問 我是有義務要養他們嗎 如果他們要找我 我可以不願意讓他們找嗎
您好 因為媽媽常常會有點情緒勒索 而且會要我幫忙養16歲的弟弟 目前我自己剛五專畢業剛工作1個月多 要還學貸及車貸 而且從去年19歲我就搬離開家裡 目前已滿20歲 家人傳訊息說 再不跟他們聯絡就要報失蹤 想詢問 我是有義務要養他們嗎 如果他們要找我 我可以不願意讓他們找嗎
您好,家人不能報案失蹤,否則可能觸法,您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避免再受家人騷擾。 成年後父母無權干預您的生活 您的母親除非自己現有的財產無法維持生活,才能請求您扶養。至於弟弟的費用您沒有義務支付。
您好,保單的部分可能查的到。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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