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332 次瀏覽
因106年間犯同一詐欺罪,分別被地院判一年六月(期滿出監),高院判一年三月(假釋出監並假釋期滿),於最近通知最後一條 一年二月於110年1月30日報到,但並未被檢察官主動申請合併更定應執行刑,所以我24日寄送更定應執行刑的狀紙到高院,
想請問,
1:我可以申請刑事異議狀詢問怎麼沒有幫我先更定執行刑而先發報到單嗎

2:我是不是可以重核假釋 像劉泰英等人一樣,重核後就不必入監執行呢

3: 想請問 如果法院受理的話…我可以暫緩執行嗎
9da3bbc7用戶 發表於 2021/12/30 04:36

1 位律師回答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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