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後續
車禍事故 其他 784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1/7/2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受傷,有搭乘救護車送醫,對方手臂脫臼,我方脊椎錯位開刀住院並休養三個月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都有,對方有保強制險和任意險,我方只有保強制險,對方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對方從後方追撞我方,初判表出來是對方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我方沒有明顯違規事實 六、問題: 我方申請調解,並於上周開過調解會,但是保險公司說我方申請理賠資料不完全,要求我方準備齊全,另擇時間再行調解,如此一來便會超過六個月,為保障自身權益,我方需要先提刑事告訴嗎? 對方十分誠意解決問題,如果可以我方不想提告過失傷害,但是又擔心保險公司刁難,所以想請問後續能如何處理?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