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人合資買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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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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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友人丙方協議共同買汽車.有協議書雙方簽名!
共同賞車決定買這台汽車..友人貸款汽車名字自然是他..109年三月牽車.協議訂金保養頭期款車貸109年全由甲方我出..110年1月換丙方負責車所需開銷.一年一人直到付清.車輛使用權甲丙雙方!後面因丙方常把車停高資費車位.因此協議書在九月註明甲方每月貼兩千給丙方尋找車位.到十二月底停車費都由丙方負責.
110年1月該丙方開始繳款.都沒繳款稅金等等全都沒有.因甲方我花車輛上設備更換等花費不少.所以110年還繼續繳車貸.跟丙方多次聯繫要驗車需要資料.但不理不睬導致車輛無法驗車等.最後被拖吊吊扣車牌.聯繫丙方不理會..丙方惡人先告狀去民事提告車輛要求過戶給我..如我可以自己貸款何必跟他合資...也不承認協議書上他有簽名
協議書也有註明哪方違反協議書約定..要賠償對方十萬精神賠償.跟賠償那方所繳車貸與付該車的花費..
ps.現在我很急要搬下車上我貴重物品.那時剛好在搬家.車上幾箱都是很貴重的物品..但對方不理會.我該怎麼辦..至少先讓我搬下我個人物品吧...求解
f7c4382e用戶
發表於 2022/01/13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