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息5%
其他 民事侵權 1091 次瀏覽一審判決40萬 被告兩個一個109/10/1起年息5%,一個109/10/15起年息5% 我有提擔保假執行。對方兩人也反擔保 對方上訴二審被駁回 維持原判。 那年息從109/10/1、109/10/15的年息是算到什麼時候(二審判決嗎?還是強制反擔保金裁定止)
一審判決40萬 被告兩個一個109/10/1起年息5%,一個109/10/15起年息5% 我有提擔保假執行。對方兩人也反擔保 對方上訴二審被駁回 維持原判。 那年息從109/10/1、109/10/15的年息是算到什麼時候(二審判決嗎?還是強制反擔保金裁定止)
您好,利息是算至清償日止,若一直拖著不還,利息可繼續計算。
年利息放到清償日止。
您好,年息是算到對方清償之日為止,您可以參考起訴時的訴之聲明。
提擔保金不算還清,年息部分可以在強制執行聲請狀中一併聲請。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方Line ID: @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 (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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