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各自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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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21/12/2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是汽車對方是機車/對方皆無外傷,僅胸部些許疼痛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警/無筆錄/機車方先行離開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雙方皆無聯絡保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我是汽車直行,綠燈起步後機車方從右側小巷子騎出,汽車已超過機車,當時是晚上又下雨,不知什麼原因機車輕微撞到汽車右後輪後倒車,我馬上靠邊停,機車方已自行走到騎樓,我再三的確認經過她同意把他機車牽起到路邊,我有詢問他狀況是否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只是胸部因摔倒有撞到有些痛,但無大礙,經過一番對話!也無報警,因雙方都有行程,我就跟他索取他的電話有撥通!最後機車先行離開,我才離開!(以上都有行車紀錄器錄到)但無聲音

六、問題:事情過了一個月機車方打電話來說因為胸部有點痛,去看了中醫有開藥(無收據)需要我負擔2萬5!想詢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6f18c1b7用戶 發表於 2022/01/22 12:59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2/01/22 14:00
    回覆諮詢(19845)、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
    1.對方如果有受傷,可以驗傷後提告過失傷害罪。
    2.建議盡快將行車紀錄器備份保存。並且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透過調解跟對方談,避免私下和解又遭對方提告刑事(刑事告訴權私下不能拋棄)
    3.中醫收據通常法院不會認為是治療的必要費用,而且您可以向車鑑會申請鑑定,等肇事責任出來,如果對方有肇責,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
    4.本人擅長車禍事故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aao諮詢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11 10:55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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