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 妨害秘密
其他 民事侵權 695 次瀏覽前公司員工MIS散佈我在職時候寫的檢討文檔案給別人看,攸關我個人隱私,但我已經離職約1年了. 轉發給乙(一樣是離職員工)用Line轉傳給我看問說是我寫的嗎? 我已去派出所提告作筆錄,警察說要有檔案證據(轉發那人把Line訊息檔案收來了忘了儲存檔案) 但有截圖Line轉傳檔案照片對話內容........ 前公司員工MIS卻說檔案內容並非不是我自己寫的內容,而是他自己寫的內容 乙卻站在中立立場說他沒看內容只單純轉發給我看,也不肯提供轉發檔案 請問這樣我提告的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