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提告過失傷害
車禍事故 其他 1061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2021/10/1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有3位受傷,有急診開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處理,做筆錄. 已有初判表,對方為100%全責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 有聯繫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國道3號高速公路行駛中間車道,當時車約83-85km ,遭後車追撞. 六、問題: 想請教同車受傷三人對於肇事者提告過失傷害,只是提告時間點不同,對於肇事者(被告),過失傷害判則是只會判定一次還是分開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