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咪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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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1月楊先生表明未來不願再繁殖貓咪故要將貓咪送養,對方告知因不算買賣行為所以不需簽寵物契約並表示待貓咪滿一歲時做晶片轉讓(當時對方告訴我貓咪9個月大)。110/11/07前往領養貓咪時有給對方紅包作為補貼聊表心意;帶回貓咪約一週對方有來電商量說因為是進口貓所以想讓貓咪生一胎,我表示沒有意願如此對方也就沒有多說什麼了!
111/02主動跟對方聯絡晶片轉讓事宜,對方表示要讓貓咪配種後才願意轉讓!
111/03對方來電表示要將貓咪帶回配種,待生產後歸還母貓而幼貓為對方所有,因爲我覺得此行為太殘忍而表示拒絕,對方即回應要索回貓咪,因為寵物晶片尚未轉讓所以登記者還是在對方名下。
在此想請教律師,是否如對方所言不同意讓他將貓咪帶回配種的話在法律上他仍有權力能索回貓咪呢?因已飼養5個多月了也有感情,若我不願歸還貓咪是否會觸法構成侵占罪呢?還是說我能夠採取什麼法律途徑嗎?
很心急也很難過,希望有律師能夠給予意見與解答,謝謝。
7efcd8c9用戶 發表於 2022/03/22 23:49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3/22 23:51
    回覆諮詢(19875)、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1、送養代表對方已經將寵物贈與給您,且一旦交付給您,也就履行了贈與契約(口頭也成立),貓咪的所有權也已經移轉給您。
    除非當初有約定贈與本身帶有負擔,否則對方無權要求歸還。
    2、按照您的敘述,您的行為不構成侵占罪或任何犯罪,對方可以提告,但在律師辯護下,有機會不起訴。
    3、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將晶片登記轉移給您。
    4、我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平台詢問為匿名,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7efcd8c9用戶
    發表於 2022/03/22 23:54
    謝謝高律師的回覆,與您加Line諮詢喔!感謝~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2/03/22 23:56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晶片並不代表有實質的所有權,若您與對方有達成就寵物貓所有權移轉的意思表示,則您已為寵物貓的所有權人,對方嗣後的要求則不盡合理,您也不會有侵佔的問題。目前您的情況應可先找尋並整理如對話紀錄等等對方已將寵物貓贈送給您的證據,以防對方嗣後恣意提告。若不知如何處理為宜,亦可向律師進一步諮詢。
    
    
                         
  • 7efcd8c9用戶
    發表於 2022/03/22 23:56
    謝謝律師的回覆,已將對話內容截圖!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3/31 10:28
    回覆諮詢(1679)、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依照您所述,您的行為不構成侵占亦或是詐欺;因對方已將寵物贈與您,且已交付於您,建議您將有贈與相關的對話截圖下來,如對方後續提告,也能保證您的權益。
    
    本人處理過相當多詐欺案件
    若您有遇到任何法律上的問題,可以再與我們聯繫~~~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歡迎與我們聯繫以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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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efcd8c9用戶
    發表於 2022/03/23 00:13
    謝謝林律師的回覆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2/03/24 09:41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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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2/03/23 09:25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寵物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動產」,雖然司法實務上通常是會以寵物登記的飼主名字作為判斷參考,但是晶片(即寵登)之登記並非完全表示該寵物的所有權就是登記名義之人。
    2.會綜合所有判斷上,通常會參酌當初協議、平日照顧情形、飼料疫苗就醫給付者、兩造的對話往來紀錄......等等證據綜合判斷。
    如果對方已經送養,代表已經將寵物贈與給您,而您本身並不構成侵占罪等行為,而對方是否構成刑事侵占罪,仍然需要進一步看到您手中之證物後,全盤評估後判斷,並決定是否發函給對方或是提起刑事告訴。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7efcd8c9用戶
    發表於 2022/03/23 12:08
    謝謝洪律師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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