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當下私下和解後續問題
車禍事故 其他 325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2/03/2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 對方不了解 五、事實經過: 前車與我(後車)皆為綠燈直行,雙方皆為機車,左前方衝出一台機車(違規闖紅燈車輛),造成前車緊急煞停,後車煞車不急撞上去,雙方皆有停下來檢查車輛,而我也有確定對方沒有跌倒或者受傷的情況,只有車輕微有刮痕,對方說沒事之後先行離開,而我也來不及與對方留聯絡資料,但我有在路邊在待一下檢查車輛 六、問題: 基於對方與我有口頭和解,是否需與對方在簽訂書面和解契約?但未留下連絡資料,難以聯繫對方,請問有什麼較好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