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和母親見面和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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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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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家中有母親和數位兄弟姊妹。原本平常媽媽有看護照顧,大家也都可以回家探望母親,或是以電話和母親聯絡。母親年紀已超過80,記憶和認知已經大不如前。如果有其中幾位藉故將媽媽帶離家,並辭掉看護,再以不實的言辭造成母親的誤解而遲遲不回家,超過兩個月。
期間一直不接電話的方式來限制其他兄弟姊妹和母親的電話通訊,不説明媽媽的去處,也不讓我們和母親見面。有時利用line傳出母親的錄音或是錄影,但可聽出或是看出母親有時是照著稿子念,或是在被誤導後以生氣的口氣說出一些被誤導的話,包括一些帶威脅、恐嚇的話。即使我們一直試著聯絡,可是大部份是不接電話。詢問他們在那裏,也都不回答。難得和母親有短暫的通話,也都是在談到對方(帶走母親的人)覺得敏感或是會讓母親對他們的作爲感到懷疑時,就立即將電話切斷,然後就又是長時間的不接電話。即使偶爾會用line傳媽媽的情況或是對某人的特定不合理要求,但是我們都無法與母親親自證實。所用的理由竟然是說手機不是吃到飽的計劃,母親的手機僅是基本計劃,無法上網,也無法用line通訊。即使再我們説明願意替母親付手機通訊吃到飽計劃的費用,他們還是不予理會。與警局詢問的結果是,如果沒有生命危險的話,他們會視爲家庭的糾紛,他們無法介入,建議有民事法院處理。
問題:
請問他們的行爲是否觸法?觸那些法?有什麽正當途徑可以要求他們將母親帶回,並不受到他們的限制來和母親見面和聯絡?
3c5a2b6f用戶
發表於 2022/04/09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