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麼給毛小孩一個合適的家
其他 民事侵權 373 次瀏覽我們是一對女同未婚夫妻,老公因為與前任女友交往時曾共同認養一隻浪貓,植入晶片時是對方的名字。而後兩人因吵架分手,前女友也不再理會貓咪,全讓老公照顧。老公多次跟前女友提及若無法照顧貓咪,可將貓咪轉至自己名下,但前女友不肯。直至今日已半年多,前女友傳訊索討貓咪,可是貓咪至今一歲了,完全沒盡主人之責任,現在說要回便要回,請問我們想留下貓咪,有辦法嗎?該怎麼做呢?
我們是一對女同未婚夫妻,老公因為與前任女友交往時曾共同認養一隻浪貓,植入晶片時是對方的名字。而後兩人因吵架分手,前女友也不再理會貓咪,全讓老公照顧。老公多次跟前女友提及若無法照顧貓咪,可將貓咪轉至自己名下,但前女友不肯。直至今日已半年多,前女友傳訊索討貓咪,可是貓咪至今一歲了,完全沒盡主人之責任,現在說要回便要回,請問我們想留下貓咪,有辦法嗎?該怎麼做呢?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不少跟您類似的案件 1、晶片登記給誰不等於所有權就是歸她所有,只是一種行政措施 2、依照您的敘述,該寵物可能屬於兩人共有,但分手後已贈與給您的伴侶。 3、您的伴侶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透過法院命對方轉移晶片給您先生,並提起確認寵物所有權存在訴訟,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對方就不能再來討 4、另外,對方可能報警提告侵占罪,這是很常見的作法,建議可以先跟律師諮詢做筆錄、開庭怎麼應對跟舉證,事先準備,避免遭誘導詢問而說錯話 5、如果需要協助,可以直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您好: 1.晶片只是種行政管理措施,不彰顯寵物實質所有權之歸屬。 2.依所述貓咪為共同認養,但嗣後對方離去不理,則法律上有可能解釋對方已拋棄貓咪的所有權,而目前所有權由您老公完全所有。 3.對方可能提出刑事侵佔或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倘不知如何處理,可與律師諮詢。 4.我有撰寫過類似文章,可搜尋參酌。 5.以上供您參考。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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