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代工客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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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了一位客人提供水晶礦石作設計,但忘記咨詢客人的批準而在礦石的邊角打磨。這工序是為了固定礦石,避免過一段時間後掉出來。之後客人收到商品後,拆除我的設計,投訴本人設計師破壞她的水晶。
我在電話上與她談和解的方式。水晶價格TWD2100 , 扣除我的工錢TWD1200 , 所以我當天銀行匯款了TWD900 .在電話裡她已同意。

但現在客人不認賠償金額,要求TWD2100. 
再次恐嚇不賠足金額便在各大平台公開我們訂單過程的對話。



1. 我的問題是可以告對方違反電話的口頭承諾嗎?


2. 設計師在製作時因必要工序而處理礦石,是否因此需賠償給客人?
05546b0e用戶 發表於 2019/11/06 17:17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08 17:56
    回覆諮詢(193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對方違反電話的口頭承諾並無違法問題,惟若您有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有答應900元和解的承諾的話,您可以以此拒絕給付2100元的和解金。
    2.雖然您認為是必要工序,惟因為您未告知客人,導致客人無法選擇不加工,因此在水晶價值減損的部分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惟若您的加工並未導致水晶價值減損,您可拒絕賠償。
    3.若水晶之總價值為2100元,您或許可給付2100元給客人,同時要求客人將水晶交付給您,您再以加工轉賣之方式處分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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