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別人未經同意抓拍,上傳到網路上,貼文內容批判、捏造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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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展主辦方對場地內的裝置藝術,有明文禁止攀爬及滾動。
在8月13日參加活動時,我跟其他幾個朋友出同一作品的角色,就討論請指定攝影師拍一張梗圖,正準備和其中的藝術裝置拍照,我們從頭到尾並無做出攀爬及滾動的行為,在準備拍攝途中遭人抓拍,對方使用其照片,PO至網路上,照片內容都有對臉部進行馬賽克處理,對方表示我們有做出坐在上面以及趴在上面,用這兩點來批判我們,甚至說我們理勸不聽、沒素質。

1.這樣扭曲事實會有什麼問題?
2.未經同意抓拍,對方有打馬賽克,可是因為角色的原因,其實很好分辨是誰,這樣有肖像權的問題嗎?
3.從頭到尾並未有人上來勸阻,卻被說理勸不聽、沒素質,這方面是不是沒有構成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29e513cb用戶 發表於 2022/08/16 23:34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2/09/27 18:06
    回覆諮詢(1985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1、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
    2、如果能辨識身分的話,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主張肖像權受侵害,要求精神賠償
    3、針對毀損名譽的言論,可以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要求刪文
    4、本律師經常處理此類問題,如果對於提告細節或流程不清楚,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發問人透過本平台詢問,因身份匿名,且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8/17 09:15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對方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罪等問題,惟須視前後文判斷,您可對其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可提出刑事告訴,本件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8/17 09:52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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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8/17 10:44
    回覆諮詢(4145)、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對方所述並非真實且由照片能辨識您們的真實身分,則有可能涉及刑事妨害名譽及名譽受損之民事精神慰撫金。可於6個月提出刑事告訴,並於兩年內請求民事賠償。提告空間建議可將文章照片等內容截圖與律師諮詢判斷。
    
    
                         
  • 胡皓清律師
    胡皓清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8/17 18:24
    回覆諮詢(215)、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25)

    您好,我是恆星法律事務所所長胡律師。
    如對方所述不實且照片確可特定您的身份,您可向法院提起刑事妨害名譽訴訟並要求對方刪除原文、提告民事訴訟請求慰撫金,建議準備相關事證資料,預約至本所開會討論,以便擬定妥適的對策與日後處理的方向。  
    
    恆星法律事務所 胡皓清律師  
    服務專線:02-77253696 / 0975-65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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