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372 次瀏覽事情經過是 我在臉書社團向A小姐購買五件衣物,訊息對話有再跟A小姐確認衣物無問題或瑕疵才購買,但收到包裹時缺少一件並有兩件瑕疵,告知A小姐後只說會再確認和工作忙就消失三天,直到我說會去警局報案才出現,但卻要求並表示不想再有交易必須全數退還才能退款,因為這期間我認為五件的其中兩件並無問題也沒有與A小姐提到要退,就拿去衣服修改店修改了,我們訊息一番爭論,就是她堅持全退,我堅持只退三件,最後我清楚跟A小姐說我只要退有問題的部分和她缺少給我的衣服,早上A小姐看完訊息只回覆傍晚會退款我便馬上寄回商品,我傳了出貨影片及證明卻被A小姐用沒有退還全數所以不退款及封鎖我,而後來我撥A小姐給的收件電話還是空號。 衣服和錢都沒有了損失幾千元,我找不到她請問我應該怎麼處理,可以向A提告詐欺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