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跟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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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爲A而借款給A的媽媽
說好每個月固定還錢
但A媽媽後來消失不再還錢
A也跑去澳洲打工度假
並承諾會還媽媽欠的錢
但A最後也消失聯絡不到
我因此跟他在澳洲認識的朋友講
他欠我錢不還,可否幫我詢問幾時要還?
後來A不堪其擾回台灣
我得知後 用了他澳洲朋友給的聯絡方式
馬上問A何時要還錢
另外傳了A照片跟A媽媽的照片
上面打他們的名字附註欠錢不還
告知A不還錢 我會發送到網路上
告訴大家你們騙人的過程 
已經有多過分
但我其實只是想嚇A而已
並不會這麼做
然而他卻說我造成他的生活困擾
要告我毀謗跟個人隱私
請問他告得成嗎
另外一方面A媽當時有給本票
經過本票裁定確認A媽名下無財產
2596a54c用戶 發表於 2019/11/08 20:55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11 09:31
    回覆諮詢(193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若您未曾於網路上或私下散佈A的個人資料或毀損他名譽的事情,則您並不會成立誹謗罪或違反個資法。另外若A的媽媽名下無財產,您可以每年拿著本票裁定到國稅局查詢A的媽媽名下有無新的財產,或以其他方式確認A的媽媽有無財產,若得知A的媽媽有財產,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執行A的媽媽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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