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律師有不合理作為,可以主張只付部分他的費用嗎?
車禍事故 酒駕 721 次瀏覽母親生前委任遺囑執行律師指導寫遺囑及去世后處理遺囑執行事宜, 此遺囑執行律師: 1)遺囑違反特留分 - 遺產全給哥,我和妹一毛都沒有 2)在第一次恊議書中,隱瞞特留分,要求我和妹簽字拋棄繼承,可獲得小額金錢。我沒簽,妹簽了,后來妹另請律師發存証信函撤銷恊議書給遺囑執行律師 3)在妹不知情況下,為了調解,遺囑執行律師又幫我和哥寫第二次協議書,要求我拋棄繼承可獲一定金額,並要求我在下次全體繼承人出席會議中欺騙妹我拿少於以上約定金額,當時我只是口頭同意,在不知情下被錄音,但沒簽字。後來發現,協議書中的金額少算母親帳戶余额,股票。而且遺囑執行律師費,母親生前已經付了一半,他算我全部,預估的遺產稅也高估了,而且還過了抛棄继承的有效期限。我也請另外律師發律師函撤銷恊議書給遺囑執行律師. 4)此遺囑執行律師沒有盡到協助我和妹申報遺產稅的职責 根據以上行為,我和妹可否在和哥打遺產分割官司時,同時主張不付或減少應付他的余額?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