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業者在客人退房後,丟失了客人的精品皮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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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民宿業者,客人在退房後的隔日電話告知在民宿丟失了一條愛瑪仕的皮帶,價值近四萬,我們詢問工作人員後得知工作人員誤以為是客人不要的物品,不小心將皮帶丟棄了!當下我們馬上跟客人表示願意提供免費住宿以示補償,另外客人也無法提供購買證明及也無法證實客人丟失的皮帶是否如客人說的是名牌精品,我們業者部份是否真的需負起全責呢? 客人要求我們賠償皮帶原價的2/3是否合理呢?
ea119a40用戶 發表於 2019/11/09 23:05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0 00:41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涉及該物是否有賠償責任,參民法第608條第1項,客人之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其物之性質及數量交付保管者,主人不負責任。又縱有賠償義務,動產也有折舊問題,將依年限折算折舊價值。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ea119a40用戶
    發表於 2019/11/10 06:20
    客人事先並未告知有貴重物品放置民宿,而民宿主人並未注意客人所說的皮帶是否真如客人所述為高級精品,客人也無法提供有效的購買證明,以證實皮帶價值,若是情理賠償上,我們如何去折舊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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