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侵佔罪
其他 民事侵權 228 次瀏覽我是在一個交友軟體認識一個朋友 當時的事情是因為我是身心障礙人士本身沒什麼錢,要跟朋友出去,他怕我身上沒錢然後給我1萬元,他說不用還了,我就沒什麼跟他再提這件事情。後來因為我手機壞了,他又把他舊手機給我用,說給我就好也不用還他了。 我們後來因為一些事情吵架。他就說是我跟他借的,要我歸還。 可是我是一個重度身心障礙且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人,一開始他就知道我沒有辦法工作跟自由移動這樣。 我們之前出去,都是他開車來我家接我,扶著我這樣。平時我出遠門都要坐輪椅。 但是後來我接到傳票,他提告我侵佔他的東西不還。 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