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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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個交友軟體認識一個朋友
當時的事情是因為我是身心障礙人士本身沒什麼錢,要跟朋友出去,他怕我身上沒錢然後給我1萬元,他說不用還了,我就沒什麼跟他再提這件事情。後來因為我手機壞了,他又把他舊手機給我用,說給我就好也不用還他了。
我們後來因為一些事情吵架。他就說是我跟他借的,要我歸還。
可是我是一個重度身心障礙且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人,一開始他就知道我沒有辦法工作跟自由移動這樣。
我們之前出去,都是他開車來我家接我,扶著我這樣。平時我出遠門都要坐輪椅。
但是後來我接到傳票,他提告我侵佔他的東西不還。
我該怎麼辦?
3b3f5e96用戶 發表於 2022/11/11 17:35

1 位律師回答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2/15 10:58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您可以主張是「贈與」而非為他人「保管」。
    2.承上,所有權人是您,自然無侵占犯行空間。
    3.您可申請法律扶助指派律師,本律師亦有承接法律扶助案件,歡迎指定。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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