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84 次瀏覽
不好意思 想問一下我朋友是在澳洲發生車禍 想問是需要依照澳州的法律 還是台灣的法律 還是兩個國家都要呢 謝謝
f95b0d66用戶 發表於 2023/01/27 16:50

1 位律師回答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4/02/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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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刑事勝訴365件、行政勝訴176件、民事承辦案件99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5條規定:「關於由侵權行為而生之債,依侵權行為地法。但另有關係最切之法律者,依該法律。」。
    二、民事部分,我摘要一則判決供你參考:
    「而本院自得參酌
          上開立法草案之規定及法理以決定本件準據法。……經查
          本件兩造於締約時雖未明示應適用之法律,但兩造均為我
          國國民或法人,其居住所地或營業所在地、締約地、付款
          地均在我國境內,與我國密切關係甚高;至於澳洲並非兩
          造慣常居所地或營業所在地,僅因單次旅行地點在澳洲,
          以及車禍事故偶然發生於澳洲,因此澳洲與兩造之間並無
          鄰近關係。故本院綜合考量上列因素,並基於保護被害人
          之必要性,認為依契約最密切關連原則與侵權行為最重要
          關連原則認定,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最為適切。是上訴人
          辯稱應以澳洲法為準據法云云,並不可採。」此有臺灣高
          等法院98年度消上更(一)字第1號民事判決可資參照(證
          物11)。故本件兩造均為我國國民,於澳洲並非兩造慣常
          居所地或營業所在地,僅因遊學至澳洲而發生侵權行為,
          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曩為適切。」。
    承辦刑事勝訴365件、行政勝訴176件、民事承辦案件99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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