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後報案
車禍事故 其他 1212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12/01/1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否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不清楚對方,我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汽車於對向道左轉,我方機車直行經過,閃避不及直接撞上,當下對方沒經過本人同意擅自破壞現場,並將我拉到路邊詢問有沒有事,當下雙方說沒事後同意雙方離開,後續我去機車行檢查車況發現機車三角柱彎曲無法行駛,才去報案做筆錄 六、問題: 警方有查到監視器確認完整經過,但因為我是事後才報案的,如果對方不理不睬我該採取什麼行動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