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使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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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車當初貸款的時候,車主是我,保人是使用者,但是使用者分期貸款沒準時繳費,還有紅單沒繳,已經影響我的信用,對方遲遲不要交還車,請問我有沒有權力要還汽車,需要詠什麼辦法強制把車要回來
f7cfa878用戶 發表於 2023/02/14 01:36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14 01:53
    回覆諮詢(19859)、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1、罰單部分可以代為繳納後,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返還您代墊的費用
    2、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返還車輛
    3、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2/14 09:20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您為車輛所有權人當然有權利請求返還車輛。
    2.貸款部分若您是借用人,仍應由您承擔主要清償責任。
    3.應先釐清雙方內部關係為何(借用?租賃?)方能採取下一步法律主張。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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