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私自將我的車修好
車禍事故 其他 464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2/01/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對方有移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多方酒駕沒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是直行車經過閃黃燈T字路口,車速50,對方對向左轉車,經過路口時有按喇叭提醒對方,但對方卻加速撞過來,撞到我的左前車頭,對方往後移車,下車後對方跟我說他有喝酒,叫我不要報警,他會全額賠償,但還是報警了,我車上有人證。 六、問題: 講好要先三方車廠估價完才要談賠償跟和解,但到了對方認識的車廠,對方報價完,就私自將我的車修好,沒有告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