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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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1年3/11被報警說我詐欺 現在是2023/3/12日請問我的警示帳戶 銀行帳號會自己解除嗎可以直接領錢,還是需要到偵查隊申請才會解除,判決結果是我不起訴無罪
58f9067f用戶 發表於 2023/03/12 21:1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12 21:56
    回覆諮詢(19803)、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您好
    1、收到地檢署不起訴書、緩起訴處分書、法院判決書就可以去申請解除帳戶警示,但不會自動解除,您要自己拿著不起訴書去警局申請解除帳戶警示。
    2、本律師處理過不少被告詐欺導致帳戶被警示的案件,如果有問題或者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13 09:52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請向警方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2.解除的理由跟警方說已經判決無罪,或已經不起訴認定。
    3.若您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預約法律諮詢,針對您的個案做全面性的分析,並研擬較為完整訴訟策略。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為匿名提問背書,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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