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肇事逃逸
車禍事故 其他 713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2023.1.1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僅車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肇事者肇事後隨即離開現場, 1/19發現摩托車有損傷才報案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 1/13摩托車停巷道內, 確認沒有紅線. 遭路過汽車撞倒, 該車主下車將我的摩托車扶起後隨即離開. 1/19因摩托車換機油經車行老闆告知才知道有嚴重損壞. 當天至交通大隊報案, 調閱監視器有看到事發經過, 但無法判斷是否為該車輛撞損 * 交通大隊發函給肇事車主, 車主沒有到案 六、問題: 1. 經報案, 該車主是否已算肇事逃逸? 2. 因無法判斷是否為該車撞損, 能否向該車提民事訴訟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