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烙人來鬧事可以控告哪些內容?
其他 民事侵權 569 次瀏覽事實經過: 婆婆因為一些小事,帶著老公的繼父、哥哥(大伯)以及員工老阿姨,來我們的工作營業場所鬧事,一進門大伯就動手推人,老公為了保護我,請我趕快推著嬰兒車離開現場(寶寶10個月大)和打電話報警,婆婆他們不讓我和小孩離開,拽著我的手,接著我轉身推開婆婆,婆婆抓住我的頭髮撕扯,老阿姨揪著我的衣領不讓我走,繼父跟大伯二對一壓制我老公按在地上,接著大伯跑來賞我巴掌、推我的頭,繼父和婆婆也抓住我的手按在牆上不讓我走,老公眼鏡被打飛,看到我被扯頭髮和賞巴掌的時候有跑來救我,後來我和小孩躲在隔壁店家,繼父期間還有罵老公是畜生等的字眼,後面警察就來了。 (全程都有監視器,三個視角) 當天有去醫院驗傷。 問題: 1)我們除了可以控告公然侮辱、傷害、申請保護令外,還有其他的嗎? 2)沒有打算和解,我們夫妻不想看到他們可以委任律師出面就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