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撞,被控肇事逃逸。
車禍事故 其他 698 次瀏覽我與對方在閃警示燈的T字路口發生交通事故, 我的行進方向閃黃燈,對方閃紅燈, 對方左轉我閃避,當下有按喇叭跟剎車, 但察覺無罰完全停車,為避免碰撞我從靠近道路右側閃過, 我沒有察覺對方有撞上我,我也沒有摔到受傷, 對方手腳有擦挫傷,就醫後返家休息未住院, 我的車子閃避後正常,沒有感覺有碰撞, 所以我沒有停下察看就離開, 事後接到警方的電話通知作筆錄, 說我是肇事逃逸,3/26 晚上做完筆錄, 路人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我往右偏移, 對方說那就是碰撞的時候,但我的記憶那是我往右閃避的時候, 我沒有感覺到碰撞。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會被起訴判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