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和解不成 如何上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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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花蓮遊玩時 在餐廳被老闆的狗咬 
當下有報警  待警察處理回覆 
過程期間 有告知飼主有關住院費用相關事宜  但飼主不給予正面回應 
反而目前告我們威脅恐嚇,目前不考慮私下和解
我想請問
1.請問如果提告對方的話,有需要一定要到事發地點嗎?
11037e6c用戶 發表於 2023/03/28 16:52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3/28 17:09
    回覆諮詢(21648)、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62)

    您好
    1、因為被告本人跟事發地都在花蓮,您要到花蓮提告。
    2、您可以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至於對方說要告恐嚇,依照您的描述只是嚇唬人而已,不會成立,甚至也不會真的告
    3、另外,您可以向對方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或者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藥費與精神賠償金等
    4、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28 17:07
    回覆諮詢(856)、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1、提告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原則上以被告住居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為管轄,所以依您所述,應會是以花蓮為管轄。
    2、如有行程上的困難,民事求償的部分,可委由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和調解,則您本人不用出庭沒關係的。
    3、具體需檢視相關證據與事實後評估,建議可與本所約詢,以利評估。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3/29 10:47
    回覆諮詢(425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您好:
    
    由於行為發生地和被告都是在花蓮的關係,故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或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訟,繫屬地皆會是花蓮的司法管轄機關。若有協助上之需求,可考慮委請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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