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蓋完 尾款不付 還揚言要告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營建爭議 1908 次瀏覽當初沒有簽訂合約,只有口頭上說好價格,現在水泥部分做好,磁磚貼上了,才說水泥問題一堆,尾款遲遲不給,還找一堆問題,現在一直砍價,還說要告我們水泥部分。
當初沒有簽訂合約,只有口頭上說好價格,現在水泥部分做好,磁磚貼上了,才說水泥問題一堆,尾款遲遲不給,還找一堆問題,現在一直砍價,還說要告我們水泥部分。
1、請提供雙方之前來往所有文件 2、合約部分成立,可請求對方給付尾款 如有需要可至本事務所協助 張律師 法瑪法律事務所 有十年以上國稅局及法院工作經驗 0912466864
你好: 承攬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民法第492條定有明文。 要先確認是否有物之瑕疵存在,若有,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修補,若拒絕修補,定作人可以得自行修補,並得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另可請求減少承攬報酬。 若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定作人可請求損害賠償。 若無瑕疵存在,可以請求定作人給付工程款。
你好 1.首先必須確認工程是否確有瑕疵存在。 2.若無瑕疵,可就民法承攬相關規定向對方請求給付尾款,若有造成你們其他損害也可一併求償。 3.若無相關契約書面資料是否有對話紀錄或是第三人可資證明雙方有承攬關係存在,這部分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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