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拍告我加重毀謗罪
其他 民事侵權 1962 次瀏覽事實經過: 前天某網拍模特兒上網po文說明某網拍積欠一年多的薪水未給,我前往該網拍的貼文(貼文附文是「人生是一場負重的奔跑」),接著我留言:「小偷啊,人生要負重,所以快還模特兒的薪水」 接著今日收到網拍留言給我,說明他們確實有疏失沒給一年多的薪水,但今日已還清,且模特兒本人也有上傳貼文說明已收到積欠一年多的款項 網拍向我表示將會對我提告民事與刑事的加重毀謗罪 問題: 1. 網拍沒給薪水一年多是事實,他們也有親自向我留言承認,網拍跟模特兒都是公眾人物,而且該網拍的知名度頗高,這事件發生時嚴重傷害它的公信力,但他確實有錯在先,我也是出於善意,因為我認為模特兒不應該被如此對待,模特兒先前的貼文也有說明催繳多次無效,如果沒有公眾輿論壓力,網拍也有可能完全不還薪水,請問我在底下評論的那一句話,就算網拍沒給薪水是事實,我的加重誹謗罪還會成立嗎? 2. 他今日說要提告,請問我大概多久會收到傳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