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網路謾罵
其他 民事侵權 709 次瀏覽事實經過: 因跟一個貌似居住在香港的人在臉書發生網路糾紛 有第三人好心提醒我 對方在激怒我 讓我罵對方 對方才可告我得賠償金 我回說 放心 我的腦子沒有像他那麼不好 對方@我說 告個鬼啦 你這智障 告我啊垃圾 問題: 我可以對對方提告嗎?如果對方是香港人該怎麼處理?我的回話有涉法?
事實經過: 因跟一個貌似居住在香港的人在臉書發生網路糾紛 有第三人好心提醒我 對方在激怒我 讓我罵對方 對方才可告我得賠償金 我回說 放心 我的腦子沒有像他那麼不好 對方@我說 告個鬼啦 你這智障 告我啊垃圾 問題: 我可以對對方提告嗎?如果對方是香港人該怎麼處理?我的回話有涉法?
您好 1、可以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2、同時,可以主張人格權受侵害,要求民事精神賠償 3、本律師經常處理此類問題,如果您年滿20歲,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 1. 台灣的司法機關對於外國人在台灣的犯罪行為有管轄權,你的案件狀況應可以認定犯罪行為地在台灣,在台灣提告誹謗、公然侮辱等告訴都沒問題。 2.唯一的問題是該外國人如果目前不在台灣,台灣司法單位與其他國家多沒有引渡的協議,因此可能會因為無法找到犯罪人或是縱使找到犯罪之人而無法對其繼續進行追訴的程序,需待其入境台灣。 若需進一步諮詢,可洽line: @lawyeryu (請記得加@,本帳號均由本人親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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