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與第三方金流簽特約店物流四大超商,無使用,第三方提起違約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286 次瀏覽第三方金流公司,111年6月30日,來電要求加入LINE方便溝通,111年7月5日要求滙款到新光銀行,我司吳小姐拒絕匯款,第三方專員民國111年7月13日下午3:30來我司,拿出名片及起草好得特約合書,請我簽名就好,說我手受傷不方便由蓋章即可,資料由代填寫就可以,本人要求看內容,第三方說她帶回填寫填寫,串接程式他們工程師到112年2月19日上午都無法完成,他們工程師到112年2月19日上午都無法完成,2月19日下午傳退款申請書填寫退款申請書,112年2月20日雙掛號寄出.至今都沒有收到退款,111年5月8日向臺灣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違約金50萬元,起訴狀憑內部對話提起我司與綠界合作,我司要如何答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