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晶片「狗狗的持有人」到底歸誰?
其他 民事侵權 613 次瀏覽朋友是一對情侶。當初住在大肚附近 有一天兩人騎車出門經過某菜市場看到路邊有隻約4、5個月大的幼犬全身髒兮兮然後快死快死的樣子,因當時幼犬狀況非常不好加上有一直往馬路方向衝的現象 情侶商討後決定先帶回家安置。過程中有發文在相關社群詢問是否有人的愛狗走失,也有去寵物醫院掃晶片 但那時候確實醫院的醫生是告知「沒有晶片的」於是經過好一陣子都無人來認領,彼此決定將狗狗自行撫養長大 養到今日差不多五年左右,因後面情侶有在飼養另一隻同品種的狗狗 交配懷孕後因生育難產問題有去大醫院做手術+結紮 醫院才告知這隻狗狗是有晶片的。並且原飼主當初狗狗走失時並無登記遺失到五年後的今天依然都未登記遺失。在這樣的情況下若醫院通報原飼主。若原飼主想要要回狗是可以的嗎?因為網路上有說晶片登記人不一定就代表是持有者。而且都養了五年了有感情了也把狗狗細心照顧得很好。如果原飼主現在要把狗要回去是可以的嗎?還是有什麼解決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