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人差點遭公車撞,想代為報案/想了解能夠要求對方哪些責任
車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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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23/06/3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無人受傷、尚未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並無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為職業公車司機,目前尚未查清所屬公司
五、事實經過:
高齡的家人「於昨天晚上7點,牽著腳踏車『走路』行經一個7-21時開放行走的十字路口時」
家人的說法是:
「當時(指號誌)是行人可以行走的時間,突然公車從斜後方衝過來
有及時拋下腳踏車跳向前方閃躲, 『人無受傷』但『腳踏車被撞毀』
當下因受到驚嚇且身體不適牽起腳踏車先行回家
但公車司機『自始至終並未下車查看狀況』」
六、問題:
1. 我們能否代為報案?還是一定要當事人在現場?
(因為當事人目前身體不適且年齡已高,不太希望讓他跑一趟警局)
2. 車損我們不在乎,想請問該狀況下對方有其他刑事責任嗎?
3. 能夠讓對方「吊銷」執照的機會有多大
(不論是對每天會走在該路段家人或是其他用路人而言,實在是不希望這麼危險的人能夠繼續行駛公車)
87755e2b用戶
發表於 2023/07/01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