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遊戲帳號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263 次瀏覽
我前陣子4000塊賣了一個電腦遊戲帳號給一位網友 因為後來有另一位朋友詢問我能不能跟他收回帳號 10000轉賣給他 我因此有了念頭覺得多賺為什麼不要 所以我有去跟原買家談能不能還我帳號 但是被拒絕了 所以我擅自還了原買家4000塊 然後修改了遊戲密碼 對方說要報案 想請問我這樣犯了什麼罪..
404d52bf用戶 發表於 2023/08/21 03:03

1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8/21 03:57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1、帳號交易已經完成並交付後,就屬於他人的帳號。再自行登入後刪除的行為,涉犯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電腦相關設備,及同法第359條之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等罪,對方確實可以提告。
    2、完整訴訟上的答辯與和解評估,尚需檢視具體背景經過與相關證據後評估,建議若經提告在前往製作筆錄前,先與律師約時間諮詢,以避免做出不利陳述,而影響後續程序。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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