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找到肇事者直接上法院
車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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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車禍發生在今年6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本人受傷也就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我已報警及做筆錄 只有我做筆錄也保留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險也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我不知情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直行綠燈 前方的貨車不知原因煞停在路中 我多次煞車為了不撞上對方
並自摔倒地 車速大約在50 旁邊路人看到我摔車詢問情況如何 並騎車去叫貨車司機下來 他只說了一句 我有撞到他嗎 我說沒有 但你煞停 他就走了
我當下有拍下車牌及司機大名
警察來了 說這屬於因果車禍 我可以追究他肇事逃逸
六、問題:
我到目前為止還不知對方的身分
警察直接將案件移送法庭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66c94ec3用戶
發表於 2023/09/11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