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事務官要求我自付車鑑費用

車禍事故 其他 217 次瀏覽
您好:我是被告,今天去台北地檢署開車禍過失傷害偵查庭,由於雙方對肇責有疑義,檢察事務官詢問是否送車鑑會鑑定,我方同意,但事務官說因為是我不服初判表的結果,所以鑑定的費用要由我方自付,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021de1d3用戶 發表於 2023/10/04 12:2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10/04 12:44
    回覆諮詢(19841)、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
    1、這是正常的,如果鑑定出來您沒有肇事責任,就不會被起訴過失傷害罪
    2、因此,聲請鑑定對您有利
    3、如果不願意鑑定,也可以等到被起訴後,透過法院聲請,但對您不利
    4、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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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1de1d3用戶
    發表於 2023/10/04 16:20
    律師您好: 請問為什麼起訴後由法院送鑑定對我不利?另外,我現在是否可以更改不自費送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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