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通知後三天,丟掉共用冰箱中過期食品構成毀損罪嗎
其他 民事侵權 394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在外租屋,租的是三層樓透天的其中一層,其他樓層是不認識的房客,客廳有共用的冰箱,但共用冰箱長期以來被塞滿塞一堆食物,尤其是冷凍庫有大量有效期限已到期1-4年的食物,導致我都沒有空間可以放自己的東西。 這次烤肉想買肉回來,有在三天前在共同群組通知並標注所有人,三天後會把標示已過期的食物丟掉 問題: 想請問,已經用共同群組通知過,像這樣把佔用公共冰箱很久的過期食品當作垃圾丟掉,會觸犯毀損罪或者其他罪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