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夥問題
其他 民事侵權 258 次瀏覽事實經過:四位朋友合夥開立水族活體事業,當時並無簽立任何合約,基本上都是口頭協議,也並無配股, 出資額如下: A 40萬 B 40萬 C 150萬 本人 100萬 現階段A.B已退夥,當時協議分別各付20萬為退夥費用(尚未償清),由本人以及C繼續經營,現階段本人與C也有些矛盾想拆夥,但由於當初所有資金都在C個人戶頭,也由C經營買賣,無法追朔公司資金流向。 問題: 1.若本人與C拆夥,C繼續經營店面,本人是否還需分擔A.B之退夥費用? 2.C表示戶頭已沒錢,剩的都是他自己的,若要退夥要求本人把水族活體及設備搬走,自行買賣自己的退夥費這樣是否合理呢? 3.如要清算財產,活體部分該如何清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