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筆錄後發現對方疑似造假
車禍事故 其他 1452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3年10月31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 現場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不知道對方有沒有 五、事實經過: 我轉彎後直行看到猴子和他朋友停在路邊,想說騎經過就好,結果下秒猴子直接左轉要進道路,我按喇叭後猴子還是撞到我的車,造成我車側身裂開,後面排氣管壞掉,然後我往路邊停,結果猴子直接給我騎走,他在警察來現場前回來還說他去買奶粉🙄 猴載著他嬰兒和女友撞我,這個重力加速度我沒被噴掉還算幸運 六、問題:問題就是猴做筆錄的時候跟警察說是他猴女友騎車的,當時我驚魂未定並沒有想太多,但做完筆錄後回家想,既然是自己騎車的那為什麼還要說是女友騎的,我懷疑他可能無照或是酒駕;這裡我有行車記錄器證明是猴騎車的,但筆錄都做完了,我還能跑去警察局吵這件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