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賠償,但對方未依法償還。
車禍事故 其他 307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08/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家人住院兩週,器官衰竭死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需參考資料。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強制險,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為國中生三貼逆向騎機車,我方為高中雙載,家人為後座,皆無駕照,需參考當年資料。當時法院有判賠,每月償還,但對方家長工作為臨時工,無法從薪資轉帳還款,還沒幾次就音訊全無,尋找避而不見,請問律師,已過15年還可以追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