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肇事逃逸
車禍事故 其他 1444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08/11/2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騎車膝蓋小擦傷,本人開車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雙方均沒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本人有全險,對方僅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本人駕駛汽車與OO12街行經OO六街75巷路口時,撞到從巷子出來的騎士,因緊張將車輛立即開走並且5分鐘後走路回現場發現沒有看到騎士,約半小時後打電話報警備案 六、問題:請問這樣子算肇事逃逸嗎?對方會告我過失傷害嗎?對方他無照駕駛並且沒有報案紀錄,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