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權會權益問題;大樓總幹事、管理員和保全公司侵權問題
其他 民事侵權 178 次瀏覽事情經過: 大樓總幹事和管理員無故在我家裝潢期間未經許可擅闖住所、擅自詢問外送員我的包裹內容...等等行為,我是住戶,經所有權人同意可參與區權會、投票、發言,想在區權會上對於這些行為發言。 然而總幹事告知所有權人“保全公司提供的財務委員代理人說住戶可參與區權會,但不允許發言,也無其他權利”,並在所有權人同意住戶參與區權會的回覆單上寫上“住戶可參與區權會但不允許發言也無其他權利”等文字,讓我不能發言。 問題 1.在住戶規約沒有規定“住戶參與區權會但無其他權利”的情況下, 總幹事和保全公司提供的財委代理人有權限制住戶行為嗎? 2.總幹事和保全公司提供的財委代理人有權擅自更改契約內容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