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交易平台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963 次瀏覽
在12月4號,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向賣家提出請替我將物品保留到12月中,而我在同一天的晚上向他提出訂單取消,但他卻說交易已成立,不買就是犯法
1.請問我這樣有觸犯到法律嗎
2.我該怎麼跟他解釋清楚
46f76a4b用戶 發表於 2019/12/05 23:10

2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06 10:55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本件買賣契約是否已成立要看您當初與賣家的約定內容而定,但依您所述,您最多應只有民事上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並未到違反刑法的程度。至於如何解釋,可能需要先了解當初如何約定,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照實際情況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宜。
    
    
                         
  • 46f76a4b用戶
    發表於 2019/12/06 11:05
    請問這個適用於通訊交易這方面的法律嗎?我是在二手交易app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修改於 2019/12/06 11:23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是否適用消保法要看賣方是否為消保法所稱的企業經營者,若賣方是專門於二手販賣平台販賣二手商品,即屬消保法所稱的企業經營者,而有消保法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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