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車禍,該在哪個時機點找律師?
車禍事故 其他 460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13.01.1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骨折、對方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我方綠燈直行車輛,與闖紅燈轉彎車輛碰撞,有行車記錄器! 六、問題: 我方骨折,目前醫生給出的療養期為建議休養3個月,預估骨折恢復需3-6個月,但我想可能不只⋯畢竟還有後續復健! 我是應該第一次調解前就先找律師協商,還是建議我先調解,若無法調解成功再來找律師?